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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塔子城镇历史沿革

辽、金、元代属泰州辖地(一说辽、金泰州故址),明代属奴儿干都司朵颜卫,清初属扎责特旗,至清末濒于颓废,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黑龙江将军在此设大责厅分防经历,城内仅十余户人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13年3月,改分防经历为警察事务所。

翌年3月,划归泰来设治局管辖,7月将塔子城警察事务所改为塔子城佐治局,9月决定移驻武兴改为武兴佐治局。

1917年1月,泰来设治局升置泰来县后,4月改佐治局为武兴县佐,设有县佐公署。

由于塔子城人民一再呈请力争“名虽已更,地方依旧”,县佐仍驻塔子城。

1927年5月,泰来县将塔子城划为第三区。

1929年2月撤销武兴县佐。

东北沦陷后,始为泰来县第三区,旋改第三保,后改塔子城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2月,设置第二区,并为区政府驻地。

1901年11月,设置塔子城镇。

1958年9月,改称塔子城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改为塔子城镇。

名称沿用至今。

塔子城镇特产

泰来大米

黑龙江省泰来县气候光热条件十分优越,属黑龙江第一积温带上限,又属干热风地带。年平均日照1578.5小时,年平均昼夜温差12.2℃,太阳辐射热量全年每平方厘米131千卡。优越的气候条件使水稻光合作用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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