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隶属依兰县第三区。
东北沦陷后,初属依兰县太平镇保,1941年设金沙河村。
1947年3月划归新设置的依东县管辖,设金沙河区。
1948年6月撤销依东县,划归桦南县管辖,1950年7月改为第三区。
1956年3月桦南县并人桦川县后,设置金沙河乡。
1958年4月将来财河、明义2乡并人,同年9月改称金沙河人民公社。
1964年复归桦南县管辖。
1966年1月将东部地区划出,增设明义人民公社。
1969年后简称金沙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改为金沙乡,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