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东集镇,隶属安达厅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12年10月,设立东集镇稽垦局。
1914年11月,于东集镇设置林甸设治局,遂为治城。
1917年7月,“改局为县”,成为县城,为第一区。
1933年设林甸保。
1938年改设林甸街。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3月,设置林甸区。
1947年6月,改为第一区。
1955年6月,设置林甸镇。
1958年9月,改称跃进人民公社。
1959年2月,改为林甸镇公社。
1981年恢复林甸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