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鸡东县被确定为2024年黑龙江省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2024年5月,鸡东县被确定为黑龙江省2024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全国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
2024年3月,2023年度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名单公示,鸡东县入选。
2023年8月,鸡东县被确定为2023年黑龙江省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2023年5月,黑龙江省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名单发布,鸡东县上榜(全国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
2022年6月,鸡东县被确定为黑龙江省2022年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玉米)。
2022年6月,鸡东县被确定为全国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
2021年7月,水利部公布鸡东县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鸡东县人口数量为21.19万人,位列鸡西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4位,位列黑龙江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61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2149位。
2021年1月,中央文明办确定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鸡东县上榜。
2020年10月,鸡东县荣获2020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2019年1月,农业农村部认定鸡东县为全国第三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18年2月,鸡东县上榜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16年7月,鸡东县荣获2016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2011年5月,中国科协命名鸡东县这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