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属丰都乡谊州都。
海南解放后,成立新埠乡人民政府,称小乡,隶属第三区。
1955年6月,撤销第三区,成立郊区公所。
1956年4月,与海门乡、海甸乡合并,成立新埠乡人民政府,称大乡。
1958年8月,与秀英、白龙乡合并,成立红旗公社。
1959年9月,新埠地区划入渔业公社。
1960年6月,并入西区公社。
1961年3月,西区划出海联地区,成立海联公社。
1968年12月,撤销海联公社,并入红旗公社。
1970年10月,恢复海联公社。
1983年8月,公社改区,成立海联区公所。
1987年4月,改设新埠镇,隶属振东区。
2002年10月16日,海口市行政区划调整,撤销振东区,成立美兰区,新埠镇隶属美兰区管辖。
2004年12月29日,撤销新埠镇设立新埠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