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9月初,隶属丁台人民公社。
同年11月,丁台人民公社改建为丁台管理区。
1961年9月,丁台管理区改建为丁台人民公社。
1984年5月,成立设立丁台村,隶属丁台乡人民政府。
1992年9月,以原松林区所辖丁台、庙林、新庄乡和松林镇合并置松林镇,隶属松林镇。
2003年12月,“撤办事处合并村居”。
撤销原大竹村、丁台村,合并设立丁台村;2006年3月21日,进一步完善合并村居,撤销原丁台村、来路村、半坎村,合并设立丁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