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属顺元路落邦札(扎)佐等处长官司。
明初,属扎佐长官司。
明末清初属敷勇卫修文守御千户所。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属修文县崇义里一甲民国四年,属东区保。
南区五保。
民国二十一年,区以下废保建制,置乡(镇),村境属第四区景阳镇。
民国二十四年,废乡(镇),置联保,属第四区景阳联保。
民国二十七年,属第四区扎佐联保。
民国三十一年,推行新县制,撤销区和联保置乡(镇),属扎佐镇。
1949年解放后,属修文县扎佐区扎佐镇。
1958年,大办人民公社,村境建新庄生产队,属扎佐公社扎佐管理区。
1961年,原管理区改为人民公社,生产队改为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隶属扎佐区。
1962年,属扎佐区扎佐公社。
1963年,属扎佐镇。
2013年修文县村级区划调整,将新庄村、和平村、小堡村一组合并建立和新村。
2020年5月撤销案扎佐镇(含珍珠河社区服务中心),设立扎佐街道和景阳街道。
和新村归属景阳街道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