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4月,实行政、社分设,复建乡、村政权,乡(镇)辖村民委员会,村以下建村民小组,分别改为花桥村、放马坪村、红峰村。
1991年撤区、撤小乡并大乡,三村都划入城关镇。
1999年依据黔府函〔1999〕222号批复文件,城关镇更名龙场镇。
2013年依据修府函〔2013〕244号批复文件,将原放马坪、花桥村和红峰三个村合并建立新的放马坪村。
2020年依据黔府函〔2020〕63号文件,撤销龙场镇,设立龙场街道和阳明洞街道,放马坪村归属龙场街道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