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隶属于四区,驻地高桥。
1955年,改各区数序称谓,冠以区驻地地名,四区称高桥区。
1956年经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官仓、高桥两区合并为高桥区。
1958年楠木村建楠木大队。
1963年公社化后,建立官仓公社,隶属于高桥区。
1984年调整体制,并区设乡镇,官仓公社改为官仓乡,隶属于官仓区,由高桥区划出官仓、小关、九台(原小河)3乡,建立官仓区。
楠木大队改为楠木村,隶属于官仓乡。
1992年实行建镇并乡撤区隶属于官仓镇,由官仓乡、小关乡、九台乡合并建立为官仓镇。
2003年根据省、市要求,实施合村并组,楠木村、响水村合并为楠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