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为瓦屋乡第六保,辖溪坎、翠溪、茶叶坳、花棚、上腊洞、新田湾、干溪、土坪、茶坳、庙冲、小溪11个甲。
1950年10月,废第六保建立第六行政村公所,隶属瓦屋乡公所。
1953年9月,第六行政村公所撤销。
1956年7月,溪坎、翠溪、茶叶坳、花棚、上腊洞等初级社建立联盟高级社管理委员会。
1959年1月,与新田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合并建立六村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川硐人民公社瓦屋管理区。
1961年11月,撤销六村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翠溪、花棚、溪坎、上腊洞、茶叶场等5个生产队建立溪坎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瓦屋人民公社(新田湾、土坪、干溪、茶坳、庙冲、小溪等6个生产队建立土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龙弄、尧头、屯里等3个生产队划人司前生产大队)。
1967年7月,撤销溪坎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溪坎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瓦屋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溪坎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溪坎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溪坎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溪坎村民委员会,隶属瓦屋乡人民政府。
2007年3月,撤销溪坎村、土坪村合并建立溪坎村。
隶属瓦屋侗族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