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属思南府。
民国三年(1914年),为思南县辖地,时称丝林。
民国九年(1920年),划入许家坝区。
民国十一年(1922年),丝林建立乡,属一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丝林更名思穆乡,治所黄家寺。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4月,思穆乡治所迁至思林。
1950年2月,思穆乡属四区。
1953年3月,思穆乡划分7个乡,思林、四角2乡属大河坝区(一区)。
1958年10月,干田,卜云乡分别划到思林、四角2管理区。
1963年,分设四角公社。
1984年3月,思林公社、四角公社改为思林乡、四角乡。
1992年10月,思林、四角2乡合并为思林土家族苗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