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建美新大队,1985年更称为美新行政村。
民国32年(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设置乡镇保甲。
设立乐回乙级乡。
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三个区18乡镇。
隶属三区。
1950年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
隶属六区。
1953年,设立本庄区高王乡。
1958年,高王乡改称高王公社;美星村改称美星大队。
1984年,高王公社改称高王乡;美星大队改称美星村。
期间隶属本庄区高王乡(公社)1992年“撤并建”,由本庄区的高王乡、河坝场乡、永和乡合并,设置河坝场乡。
2003年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美星村并入高王村。
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76号批准,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恢复美星村。
1991年至2014年隶属河坝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