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得名沿用至今。
1958年建荆竹大队,1985年更为荆竹行政村。
民国32年(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设置乡镇保甲。
设立庄乐甲级乡。
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三个区18乡镇。
隶属三区。
1950年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
隶属六区。
1953年,设立本庄区回隆乡。
1958年,回隆乡改称回隆公社;荆竹村改称荆竹大队。
1984年,回隆公社更名白龙乡;荆竹大队改称荆竹村。
期间隶属回隆乡(公社),1984年至1991年,隶属白龙乡(公社)。
1992年“撤并建”,由本庄区的白龙乡、本庄镇、乐桥乡、狮柳乡合并,设置本庄镇。
2003年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荆竹村并入白龙村。
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63号批准,全镇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恢复荆竹村。
2010年至今隶属本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