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全县建8区,辖88乡(镇),谷脚镇属第七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设龙坪乡辖谷脚等地。
1951年,设谷脚村属第二行政区。
1953年,设谷脚乡。
1956年,设谷脚区,辖谷脚乡等地。
1958年,谷脚、观音、高堡、鸡场合建先锋公社,属谷脚区。
1967年,成立谷脚公社,属谷脚区。
1984年,建谷脚乡。
1990年,原谷脚乡、高堡乡、岩后乡的岩后村、观音乡的观音村合并为谷脚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