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建立新院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新院为大队境内一地名),简称新院大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驻旧院。
1984年,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设乡政府的通知》中的要求,撤销新院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新院村民委员会,简称新院村委会。
1961年属六枝市岩脚区羊场公社。
1962年10月20日属六枝县岩脚区羊场公社,1966年2月22日属郎岱县岩脚区羊场公社,1970年12月2日属六枝特区岩脚区羊场公社,1984年属六枝特区岩脚区羊场乡,1991年9月至今属六枝特区岩脚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