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属省溪司辖。
民国属凯德联保。
1950年3月,江口县人民政府成立,属双江镇,隶属一区。
1958年10月,全县公社化后,属幸福人民公社,建兴隆大队。
1984年10月,兴隆大队更名为兴隆村,属莲花乡。
1991年“建并撤”,双江镇、莲花乡、凯德乡并入,属双江镇。
2005年2月,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保留兴隆村,兴隆村辖郊北七组、八组、马鞍山一组、二组、三组、窍湾、甘家一组、二组、潘家村民组。
2013年,大村分小村后为兴隆村。
2013年12月9日,拆分双江镇,属双江街道。
2016年8月5日,村改居更名为兴隆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