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属提溪长官司辖。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德旺联保。
1950年3月,江口县人民政府成立,属德旺乡。
1958年10月,全县公社化后,属跃进人民公社,建坝溪大队和堰溪大队。
1984年4月,坝溪大队更名为坝溪村,属德旺乡。
1991年8月“建并撤”,德旺乡、茶寨乡合并,属德旺土家族苗族乡。
2005年2月,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坝溪村、堰溪村撤并后更名为坝梅村。
2013年,大村分小村后为坝梅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