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属铜仁县辖。
民国二年(1913年)属江口县辖。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坝盘联保。
1950年3月,江口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二区。
1951年7月,二区并入一区,属坝盘乡。
1958年10月,全县公社化后,属先锋人民公社,建高墙大队、过江大队和水竹大队。
1984年10月,分别更名为高墙村、过江村和水竹村,属坝盘乡。
1987年4月,属坝盘土家族苗族乡。
1991年8月“建并撤”,张屯乡、坝盘乡合并,属坝盘土家族苗族乡。
2005年2月,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过江村和水竹村并入高墙村,高墙村辖孟家屯、余地、裴家、塘坎、竹林科、姚家、中寨、竹林头、茶园、邱家一组、二组、烂田、小古、上半溪、下半溪、陈家、过江、响塘、张家、舒家、元井、大沟、蒿菜冲、水竹园、大坪、柿子坪、郭家村民组。
2013年6月,大村分小村后为高墙村,属坝盘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