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至清,为遵义县北郊。
民国二年(1913年),分属遵义县中区、东一区、北一上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分属第一区(城区)、第二区(老蒲场)、第十三区(栋青乡)、第八区(毛石坎)。
民国三十年(1941年),分属洗马镇、野里乡,朝阳镇、白农镇。
1950年7月,属遵义市文化区。
1959年3月,属遵义市老城公社。
1961年7月,建高桥公社。
1984年7月,公社改高桥乡。
1993年5月,乡改高桥镇,属遵义市。
1997年6月,属红花岗区。
2004年6月,属汇川区。
2016年5月,撤销高桥镇建制,设立高桥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