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设立猪场生产大队,1959年1月,建立彥坪生产管理区。
1961年9月,建立泉口公社猪场生产大队。
1963年3月,建立彥坪公社猪场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撤销猪场生产大队,设立猪场村民委员会,简称猪场村委会。
1992年10月,属泉口土家族乡(彥坪、泉口、隆兴乡合置泉口土家族乡),2007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并村行政区域变更的批复》(德府函〔2007〕103号),撤销原新联村、新坝村、猪场村,合并建立官村村。
2010年11月根据《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口土家族乡调整村(社区)行政区域的批复》(德府函〔2010〕104号),撤销原官村村,调整建立先联村、先坝村、猪场村。
2012年12月,属泉口镇至今(2012年12月11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2﹞290号)批复:同意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建制,设置泉口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