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属天坝长官司。
1920年属第4区第1保(兴仁)。
1932年属兴仁镇。
1941年8月置第5保,属兴仁乡公所。
1951年2月废保,建龙坡行政村,有155户,774人,9月完成土地改革。
属兴仁乡人民政府。
1953年将上乌必、下乌必拨入大兴乡九门村。
龙坡村属摆泥乡人民政府。
1956年建立中心高级社,有90户。
属兴仁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改为龙坡大队,属兴仁人民公社。
1959年属兴仁管理区。
1961年拨入岩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辖7个生产队。
1968年建立龙坡大队革命生产委员会。
辖7个生产队。
属岩英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改为龙坡大队管理委员会。
属岩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8月改为龙坡村民委员会,属岩英乡人民政府。
1992年属兴仁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