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龙江属玉堂乡第二保,解放初仍属玉堂乡;1953年建政后属龙江乡;1956年建社,命名为“光明农业生产合作社”;1957年属丙梅片;1958年属丙梅公社,命名为龙江大队;1961年属大融公社,仍称龙江大队,1978年龙江村划归同乐公社辖区,仍称龙江大队;1984年8月属同乐乡,改称龙江村民委员会;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后属雍里乡,仍称龙江村民委员会。
2016年1月14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从江县撤销丙妹镇、雍里乡合并设置新的丙妹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