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至解放初,斗里属六百乡,1953年建政时划属中里乡,1956年属潘里乡,同年建社,命名为“民主农业生产合作社”,1957年属六百片,1958年属西山公社潘里工区,同年建斗里大队,1961年属中里公社,仍称斗里大队,1984年8月属中里乡,改称斗里村民委员会,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后属斗里乡,仍称斗里村民委员会;2016年1月14日,斗里乡改斗里镇。
2018年3月10日县政府批复斗里镇并村方案,同意斗里村、中里村、甲方村合并为斗里村村民委员会。
得名后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