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属东七都二总十甲。
1936年为犁头乡辖地。
1950年为普头村,属湘漓区。
1952年改普头乡,属兴安县第三区。
1958年改普头大队,属上游公社。
1959年属界首公社。
1961年属力头公社。
1962年改普头公社,属湘漓区。
1966年复改普头大队,属湘漓公社。
1984年改为普头村,设普头村民委员会,属湘漓乡。
1987年改为普头村公所。
1995年复设普头村民委员会。
1999年属湘漓镇。
2017年更名普头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