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属融江峒七甲之一。
1936年为永安四村,属金石乡。
1952年与永安五村合设新文乡,取新寨、文家洞2自然村各一字得名,属兴安县第九区。
1953年属两金瑶族自治区。
1958年改新文大队,属八一公社。
1959年属两金公社。
1961年析出中洞大队。
1962年改新文公社,属金石区。
1966年复改新文大队,并析出中洞大队,属金石公社。
1984年改新文村,设新文村民委员会,属金石乡。
1987年改新文村公所。
1995年复设新文村民委员会。
2005年并入溶江镇。
2017年更名新文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