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属南乡。
1936年为东泉一村、东泉二村,属南田乡。
1950年属高尚区。
1952年为乐群乡,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之意命名,属第五区。
1958年改乐群大队,属东方红公社。
1959年分为南湾、寨贝、竹园、涵音4大队,属高尚公社。
1962年合并为乐群公社,属高尚区。
1966年复改乐群大队,属高尚公社。
1984年改乐群村,设乐群村民委员会,属高尚乡。
1987年改乐群村公所。
1995年复设乐群村民委员会。
1999年属高尚镇。
2017年更名乐群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