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设立莲花乡,属于第二区。
1958年9月1日,与东寨、势江2个乡合并成立莲花公社。
1962年下半年,改称莲花区。
1969年1月,复称莲花公社。
1984年7月,改设莲花乡,下设23个村民委员会、1个街道居民委员会;同年9月,改称莲花瑶族乡。
1987年,村民委员会改为村公所。
1989年,莲花瑶族乡设15个村公所、1个街道居民委员会、108个村民委员会。
1990年2月,复称莲花乡。
1994年10月,莲花乡撤乡建镇,设莲花镇。
1995年12月,撤所改委,村公所改设为村民委员会,原村民委员会不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