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年间,归属番里甲。
民国初年,属番里甲团、餐甲团、甘沙团,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属那甲、餐甲、定禄3乡;民国三十年(1941年),撤销餐甲乡,增设隆串乡,原餐甲乡的餐村、隆斗、那腾、艾村拨归那甲;峒岜和巴明村拨归足荣乡;那禄、更怀、陇金3村拨归隆桑乡;那甲乡的平沙、多郎两村拨归多孟乡;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4月,将那甲乡艾村拨归隆桑乡;艾村的陇表屯拨归隆桑乡那禄村;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3月,调整各乡所辖范围,原隆桑乡艾村拨归那甲乡;多孟乡平沙村和念溪屯、多郎村的多郎屯,拨归那甲乡。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那甲乡管辖定禄乡的新街、保境、马道、陇目、宁村、定禄6村67屯和原那甲乡8村113屯。
1951年,归属第三区。
三区共辖那甲、敦睦、定禄3乡。
1952—1954年,归属第三区,分那甲、林祥、联睦、多登、峒干、定禄、更怀、大章、乙深、地理、餐甲、大雅、新美、平沙、马道、那禄16个乡。
1956年3月,新美乡12个自然屯拨归田阳区管辖。
1958年,将区改为人民公社,三区称那甲人民公社,并重新命名为超美人民公社。
1960年,复称那甲公社。
1984年,政社分开,公社称乡,大队改称村。
2016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保县那甲乡等3个乡改为镇建制的批复》(桂政函[2016]24号)德保县那甲乡由乡建制改为镇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