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宣统年间,为河清村,属河清堡。
民国17年前改河清乡,属南海县第一区。
21年复并置河清乡。
25年撤河清乡,村境属璜河乡。
34年12月分置第一保、第二保、第三保、第四保,属南胜乡。
1953年4月复置河清乡,1958年10月至1961年7月,管理区和农业生产大队建制时沿名。
1963年3月,复置河清大队。
1983年撤社建区,改称河清乡;1987年2月撤区建镇,改称河清村,设村民委员会;1989年,河清村改称河清管理区,设办事处;1999年管理区改为行政村,称河清村委会,2011年通过“村改居”撤销河清村民委员会,设立河清居民委员会,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