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城镇境清代属揭阳县磐溪都。
民国以前,该镇境域(蔺下、菠头围扫属震田都)一直属磐溪都所辖。
民国十年(1921年)前后,都改区,磐溪都为第八区。
1949年10月19日,揭阳县解放后溪都设立为势东区,月城镇境域为其辖属,1957年,改称警东乡。
1958年9月,改称蓉东公社。
1975年1月1日,从磐东公社划出14个大队,28个自然村新设置月城公社。
1983年10月,月城公社改区。
1987年3月,月城区改镇,辖属区划不变。
1991年12月,划归揭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