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三年(1524年),岐石属惠来县。
民国二十五年(1937年),属隆江区鏊梅乡。
1949年7月,属隆江区。
1951年12月,归第五区管辖。
1958年9月,撤销乡镇建制,设立五个公社,岐石乡属红光公社。
1958年12月14日,撤销惠来县建制,红光公社划归普宁县。
1961年3月,恢复惠来县建制,设置岐石公社。
1983年11月9日,设区建乡,岐石为区。
1986年11月8日,设岐石区改镇。
2003年5月15日,原南海乡管辖的朱埔、和双、双湖行政村划归岐石镇管辖。
陈光世(1518~1586),字复振,号雪坡,明龙溪都岐石里(今岐石镇岐石村)人。祖陈原父,原籍福建莆田人,南宋时任海丰县令,至梅峰居士,卜居岐石。数传至仁凯,生四子,光世排行第四。光世早慧,十岁能文
陈元庄(生卒年不详),明时惠来县龙溪都岐石乡(今岐石镇岐石村桥头自然村)人。一生乐善好施,人称“陈善人”。元庄往潮,投宿旅舍,有商人遗失银两于床褥中。元庄在旅舍竞日等候,及商人至还之。数年后,元庄因事
蔡陈升(1923~1981),原姓陈名升,1956年入赘岐石镇坑仔村蔡家,故名蔡陈升。岐石镇岐石村人。清代有一少林和尚,法号传龙,住于圆通寺(今属普宁县。庵主为岐石陈氏),与陈升之先祖素有往来。他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