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九年(1870),属升平社堡(为平山司巡检管理),称碧山小村;1931年8月,属惠阳县平山第六区,称碧山乡;1951年12月,属惠阳县第十一区(区府设在平山镇),称碧山小乡;1957年12月,属惠阳县,并入永西乡;1958年,属平山公社;1963年2月,属平山公社,称碧山大队;1978年,称碧山大队;1984年,与陈塘合并称碧山乡;1987年3月,依据惠东府函﹝1987﹞27号文的批复,改称碧山村委;1990年,改称碧山管理区;1999年,改称碧山村;2005年12月,实行政区调整(粤民区〔2005〕61号),碧山村从大岭镇划入平山街道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