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一直叫石渚,新中国成立初期改称石渚农会。
1954年分设社,分为联星社、团星社,南星社。
1962年石渚农会改称石渚大队,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
1963年下半年,石角与保良合并,取名石角大队。
1978年底分大队,石角与保良分开,各自管辖。
1983年,石角与保良再次合并,取名石角乡。
1987年石角与保良再分开,取名石角村。
1987年1月,花东区公所石角村委会,隶属花东区公所。
1987年3月,隶属花东镇人民政府,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