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属古劳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县第二区,1954年,改属第四区。
1957年2月,撤区并大乡时分龙口、金岗、惠福三个大乡。
1958年9月,成立龙口、金岗公社。
1958年11月,龙口、金岗公社合并成立龙口公社。
1959年9月,金岗从龙口公社分出,成立金岗公社。
1961年,金岗公社并入龙口公社。
1983年8月,撤销公社,成立龙口区。
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为珠江三角洲工业卫星镇。
1986年,撤区建镇(乡),改称龙口镇。
1988年,镇(乡)以下设置管理区。
1999年,管理区改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