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寸金街道归遂溪县管辖。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法国租借广州湾后,寸金街域一分为二,以寸金桥为界,东为法国殖民地,西为遂溪县辖地。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9月,民国政府收回广州湾设湛江市后,东西两地合为赤坎区公所。
中华人民共和成立初期,寸金街域设大德行政街、寸金行政街、九二一行政街。
1955年10月,三个行政街合并为寸金行政街。
1956年,改为寸金行政街道。
1960年6月,湛江市赤坎人民公社成立时,撤销原行政街道,设立寸金管理区。
1968年,改称寸金管理区。
1986年,撤销寸金管理区,改名为寸金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