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9月,析出杨村、石坝、观音阁、麻陂、公庄、泰美、柏塘等部分土地,成立广东省救济分会第三农场,隶属省民政厅,是省民政厅为解决社会游民问题而建立的省属农业企业。
之后农场的性质任务和隶属关系几经变更。
1970年后,农场隶属惠阳专(地)区,更名为惠阳地区五七农场。
1974年,隶属广东省农业局农垦处,改称杨村农场。
1975年,隶属广东省农垦总局。
1976年后,隶属广东省直属管理局。
1978年,接收安置越南归国难侨,更名为广东省杨村华侨柑橘场,隶属广东省华侨农场管理局。
1988年后,移交惠州市由农委代管。
1995年,增挂杨村经济管理区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赋予县级行政职能。
2003年5月,撤区建立杨侨镇,划归博罗县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