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解放前隶属宝安县,解放后又称松岗公社江围大队。
1983年,宝安撤销“政社合一”建制,改“人民公社”为“区”,改“大队”为“乡”,设区公所、乡人民政府。
松岗大队改称为乡政府,江边、碧头合并为江围乡。
1985年,乡政府改称村委会,江围分设江边、碧头2个村委会。
1993年元月,宝安撤县设区,原深圳市宝安县松岗镇江边村民委员会改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江边村民委员会。
1996年,江边村一分为二,正式分为:宝安区松岗镇江边村民委员会和宝安区松岗镇朗下村民委员会。
2004年7月,因城市化改制,更名为江边社区居民委员会,隶属松岗社区,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