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解放,1950年10月土改,1953年民主建队,1955年由互助组转为低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成立高级合作社,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1968年建立革命委员会后,新庄村和永丰村分开。
新庄村取名为李家新庄村民委员会。
1980年成为作业组,1981年实施生产责任制。
1983年恢复村建制,设立村民委员会,取消原生产队编制,分为9个自然村,2005年新庄村原印章李家新庄村民委员会,更名为“新庄村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