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5月,以新华路为名设立新华路街道办事处(直属金昌市管辖,同年底设金川区后归属金川区)管理盘旋路四周的新老居民区。
2001年9月,将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所辖25、27、29号小区内的府东路、长春路、长春路北3个居民委员会合并建成昌文里社区居民委员会,并代管市食品公司冷库、毛纺厂等单位(辖区内马家崖子村管辖范围除外),仍属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2006年7月改称桂林路街道昌文里社区工作委员会,驻地昌文里。
社区工作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2019年11月,依据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金区政发〔2019〕87号文件,对昌文里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