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代及民国初期分属居仁里桂林社(明万历以前为榉林社)、华寮社。
1934年废里社为第一区桂林联保,下辖六保。
1940年存区废联保,为第一区桂林乡。
1943年撤区并乡,与瑞华乡合并为桂华乡。
1944年乡镇缩编,并入菁城镇。
1949年初,属桂华乡,后属菁华区(第一区)分设新民、福美、高明、山都4村。
土改后,为菁华区桂林乡。
1957年撤区并乡,属菁华督导片,仍为桂林乡。
1958年公社化后,先后属红专、菁华、城郊公社。
1961年体制缩小,为桂林公社。
1971年与城关公社合并为城郊公社。
1980年从城郊公社析出设立桂林公社。
1984年体制改革称桂林乡。
1995年撤乡设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