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属兴文乡长安里,明清时为十八都。
民国初期沿用都制,仍为十八都。
1934年尤溪县划区,溪尾属第三区。
1936年属第二区辛田乡,设联保办事处于溪尾大寨。
1940年辛田乡更名为华辛乡。
1950年起,废保、甲,区下设乡(镇),溪尾与汤川乡合并成立第四区。
1957年撤区并乡后析置溪尾乡。
1958年为火箭人民公社。
1959年6月称溪尾人民公社。
1959年12月撤销溪尾人民公社,并入汤川人民公社。
1961年成立“汤川区工作委员会”。
1962年汤川区工作委员会撤销,埔宁、溪尾公社合并为溪尾人民公社。
1984年,改制为溪尾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