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属古田县境。
清雍正十二(1734年)屏南建县后,分属第一、二都。
1914年,属西北区。
1936年,属第一区,区公署驻棠口。
1940年,撤区设12个乡镇,设岭下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第一区,区公所驻棠口。
1950年12月,改属第四区,区公所驻双溪。
1961年8月,全县划10个公社,设岭下公社。
1984年9月,撤人民公社建制,成立乡人民政府,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其辖区称行政村,改生产队为村民小组,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