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村旧时属候官县管辖,民国时期属闽侯县管辖,解放前夕属林森县管辖,1949年8月17日福州解放初期属洪山区管辖。
1953年洪山区撤消,成立新店区,磐石属新店区管辖。
1958年9月新店区撤消改称郊区人民公社新店分社,磐石属新店分社管辖,同时改为磐石大队,1979年磐石大队属环城区管辖,1982年8月又恢复福州郊区管辖,1984年9月磐石大队改名为磐石村民委员会,由新店乡人民政府管辖,村委会开始村民自治,1992年新店乡改为新店镇,现磐石村委会设在王厝头山北路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