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峰古属昌化乡十六都,十七都,二十一都,二十三都。
解放前,金峰是联保驻地,辖15保。
解放初,设第三区人民政府,辖金峰、梅花、潭头、湖南等地。
1958年,成立金峰人民公社,辖金峰、梅花、湖南。
1961年,梅花、湖南划出另立公社。
1962年金峰人民公社设隶属公社的金峰镇。
1984年10月撤社设镇(原隶属公社的镇也一并撤销),成立金峰镇。
目前,金峰已发展成为长乐市的经贸重镇和金漳经济片区的中心城镇及福州市次中心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