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始建太和场。
1949年12月,太和解放后属第七区,后改名为太和区,为区公所驻地。
1951年3月,太和镇划出部分设小河乡、复兴乡。
1958年9月,太和镇与复兴、佛盐、木莲3乡合并,成立太和人民公社。
1959年9月,撤太和公社,恢复太和镇,新成立复兴、佛盐、木莲公社。
1983年12月,改公社为乡、镇。
1985年2月,石岭乡(原复兴)并入太和镇。
2004年原新街居委会、马厂房居委会撤销,因发展丝绸厂家,取名为丝绸园社区居委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