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1年(1932)废地总制、推行保甲制。
清宣统二年(1910)砖桥保隶属于第四区南乡(驻黄泥河镇)15保之一;民国35年(1946)砖桥保为砖桥乡10保之一;1961年成立砖桥生产大队,隶属于原缺口区砖桥公社;1968年至1979年为革命委员会;1980年取消革命委员会,仍称生产大队;1984年改为砖桥村,隶属于原缺口区砖桥乡;1992年撤区并乡隶属于砖桥乡;2003年砖桥、刘畈合并为砖桥村;2005年7月撤销砖桥乡,整建置并入矾山镇;2005年砖桥村一直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