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1年(1932)废地总制、推行保甲制。
民国35年(1946)刘墩保为砖桥乡10保之一;1961年成立南刘墩、枫岭、乔冲生产大队,隶属于原缺口区砖桥公社;1968年至1979年为革命委员会;1980年取消革命委员会,仍称生产大队;1984年改为南刘墩、枫岭、乔冲,隶属于原缺口区砖桥乡;1992年撤区并乡隶属于砖桥乡;2003年南刘墩、枫岭、乔冲合并为刘墩村。
2005年7月撤销砖桥乡,整建置并入矾山镇;2005年刘墩、卜岭村合并为刘墩村,根据庐政秘【2017】183号文件于2017年由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