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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焦村镇历史沿革

乾隆四十年(1776),境内设西乡和弦歌乡。

宣统二年(1910),太平县设11个自治区,境内为第六区。

1919年,太平县按明代建置设西乡、弦歌乡2个乡。

1928年,县在境内设郭村自治区(三区)。

1931年8月,实行编户保甲制,自治区公所改为保甲区公所。

1949年4月,太平县设三区,焦村为第三区,辖南望、焦村、郭村、美溪4个乡。

9月撤区,划美溪乡归石台县。

1950年2月,撤乡存焦村区。

1952年8月划乡建政,焦村区辖章村、双溪、龙源、贤村、郭村、桃坑6乡。

1956年3月,境内设龙源、郭村2乡。

1958年10月,为龙源人民公社。

1960年6月,撤广阳人民公社,并入龙源人民公社。

1965年7月,龙源人民公社易名焦村人民公社。

1983年7月,设焦村乡。

1984年9月,设焦村区,辖焦村、贤村、郭村三乡。

1988年3月5日,县级黄山市正式更名为黄山区,焦村区改为办事处。

1992年3月,撤区并乡,撤焦村办事处,焦村乡改为焦村镇。

2006年4月区划调整,贤村、郭村2乡并入焦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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