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新中国建立后,成立花园农村行政村,村址设在郭家自然村,隶属金塔乡人民政府;1955年隶属金塔乡人民委员会;1956年成立金涂高级社,隶属未变;1958年10月“政社合一”,更名为花园生产大队,隶属金涂人民公社;1961年,花园三队四队生产大队合并为花园生产大队,村址设在双桥生产队,隶属花园人民公社;1984年1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镇建制,更名为花园村民委员会,隶属新桥乡人民政府,村址设在双桥自然村;1992年3月,撤乡并镇后,隶属新桥乡人民政府;2004年1月,因行政区域调整,隶属太白镇人民政府;2005年10月因村级规模调整,由程桥、花园2个村民委员会合并成立花园村民委员会,隶属太白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