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成立三星行政村,隶属亭头乡人民政府;1955年西河乡人民委员会;1956年成立西河高级社,隶属未变;1958年10月“政社合一”,更名为三星生产大队,隶属原子人民公社;1972年成立三星生产大队,村址设在中心生产队,隶属西河人民公社;1984年1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制,更名为三星村民委员会,隶属西河乡人民政府,村址设在大杨自然村;1992年3月,撤乡并镇后,隶属亭头乡人民政府;2004年1月,因行政区划调整,隶属黄池镇人民政府;2005年10月,村级规模调整,由三星、龙潭2个村民委员会合并成立三星村民委员会,隶属黄池镇人民政府,村址设在大场自然村至今。